112-11-22 點閱數:2296
經由委員審查一致性會議決議,及能源署於綜合審查會議同意,
對於高壓用電設備檢驗機構與原製造廠家認可登記證之「試驗範圍」及「產品類別及規格」應登載項目表進行更新,
應登載項目表如下:
https://www.highvoltage.org.tw/article/85
※已核發之設備規格登載事項,可使用至原有效期屆滿止,後續的申請再請依照新登載事項表辦理,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