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8-28 點閱數:13
為精進電力及配電變壓器特性試驗管理方式,並考量實務可行性,及驗證變壓器絕緣性能的完整性,參考IEEE C57.12.00標準規定,擬於特性試驗項目增列「油中溶解氣體分析試驗(Analysis of Gas Dissolved in Electrical Insulating Oil)」。就該試驗之取樣與判定基準方式訂定相關作業程序,以供檢驗機構、絕緣油測試實驗室、變壓器原製造廠家、與相關業者等利害關係人參考。
(額定電壓11.4 kV以上及額定容量200 kVA以上)油浸式變壓器應於所有特性試驗(含1.繞組電阻測定、2.匝比及相位試驗、3.負載損及阻抗電壓測定、4.無載損及無載電流測定、5.商頻耐電壓試驗、6.感應電壓試驗) 全數試驗完成後參考 ASTM D3613 及IEC 61181 規定完成取油樣,送經全球認證合作組織(GACI)、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認證(例:TAF)有關CNS/ISO/IEC 17025 認證合格之實驗室進行油中溶解氣體分析(且該分析項目必須包含於認證範圍內)。
(一)特性試驗後絕緣油留存於變壓器內全裝運交之型式(例:配電級油浸式變壓器):由合格的絕緣油測試實驗室負責於特性試驗完成後7日內抽油。
(二)特性試驗後變壓器內絕緣油採抽出後運交,於安裝現場重新注油(例:電力級油浸式變壓器):於竣工試驗完成後,由合格的絕緣油測試實驗室負責於現場安裝完成後7日內抽油。
油中溶解分析氣體種類應涵蓋 IEC 60599所定義之氣體(氧 O2、氮 N2、氫 H2、一氧化碳 CO、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乙烷 C2H6、乙烯 C2H4、乙炔 C2H2)。
由前述所委託認證實驗室進行特性試驗後取樣之油中溶解氣體分析,須依ASTM D3612試驗作成報告。
額定電壓11.4 kV以上及額定容量200 kVA以上(配電級)油浸式變壓器之判定基準,須依IEEE C57.104-2019 Table 1運轉年資在 1 至 9 年的「密閉型變壓器」規定為準。意即氫 H2≦75 ppm、甲烷 CH4≦45 ppm、乙烷 C2H6≦30 ppm、乙烯 C2H4≦20 ppm、乙炔 C2H2≦1 ppm、一氧化碳 CO≦900 ppm、二氧化碳 CO2≦5000 ppm。
當額定電壓達69 kV以上及額定容量10 MVA(ONAN)以上(電力級)油浸式變壓器之判定基準,須依台電綜研所電力變壓器絕緣油使用與維護基準新油運轉前變壓器中之油中溶解氣體(版次:2;公告日期112.3.10)規定為準。意即油中溶解可燃性氣體總量(氫 H2、甲烷 CH4、乙烷 C2H6、乙烯 C2H4、乙炔 C2H2、一氧化碳 CO總和)TCG:10 ppm以下(含),且C2H4<0.5 ppm,且C2H2應為ND。
額定電壓11.4 kV以上及額定容量200 kVA以上油浸式變壓器,於送電審查文件提交時,對於未取得能源署相關「型式試驗報告審查合格證明」者,若採用能源署認可檢驗機構出具之「特性試驗報告」搭配能源署認可原製造廠家出具之「出廠試驗報告」時,請一併提交前述認證合格(例:TAF)之絕緣油測試實驗室出具之「油中溶解氣體分析試驗報告」。報告內各項測試結果,應全數符合上述第四點判定基準之規定。相關檢驗送電流程圖如下供參。
油浸式變壓器檢驗送電流程圖
附件1:IEEE C57.104-2019 Table 1
附件2:台電綜研所電力變壓器絕緣油使用與維護基準新油運轉前變壓器中之油中溶解氣體
115.05.26高壓專家座談會議紀錄(1150000584)-含油中氣體分析取樣與判定基準
相關資料:
115.05.26高壓專家座談會議紀錄(1150000584)-含油中氣體分析取樣與判定基準(pdf)相關檔案下載(另開新視窗)